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至录取当年9月1日)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我校认可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或在所报专业上

八、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资产评估、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会计、食品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学制2.5年,动力工程、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学制2.5年。

七、入学新生预计于2017年9月上旬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延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位课程学习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条件者,颁发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发出。

四、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具体时间和事项可关注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办法,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www..cn)查看。

二、招生类别学费、奖学金1.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0.8万元/年。2.专业型全日制研究生,学费1万元/年。3.专业型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只招收非全日制学生,学费2万元/年。4.学业奖学金按成绩全覆盖评定,前两学年3000-8000元/人,末学年评定论文奖学金1500-2500元/人。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至录取当年9月1日)及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我校认可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

一、报考条件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考条件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