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科技创新奖学金;
②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③社会实践奖学金;
④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⑤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
⑥学习进步奖学金;
⑦励志奖学金等。

2.请各位考生于复试前登录http://gmis..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选择导师,并下载“现实情况表现表”。调剂考生登录进行http://gmis..cn/zsgl/fsgl/调剂申请,待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录http://gmis..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并下载“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

第二十五条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专项奖学金。3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

第二十二条享受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2、院级学生综合奖学金(1500元、1000元、600元);3、院级优秀新生奖和其他专项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5、“中远助学金”(2500元/人);6、生源地贷款;7、院级爱心基金,勤工助学;8、“万邦”、“泰昌祥”“海丰”等海内外企

第二十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30%左右。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已积极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及其部分生活费,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自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本着“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导向”的工作理念,坚持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高等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

奖、助学金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相关单位资助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分别为本科生参评人数的6%、13%和23%,奖学金额度分别为2000、1000元和500元;(2)单项奖学金:①科技创新奖学金;②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③社会实践奖学金;④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⑤优秀青年志愿者奖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相关单位资助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分别为本科生参评人数的6%、13%和23%,奖学金额度分别为2000、1000元和500元;(2)单项奖学金:①科技创新奖学金;②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③社会实践奖学金;④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⑤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⑥学

(2)单项奖学金:①科技创新奖学金;②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③社会实践奖学金;④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⑤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⑥学习进步奖学金;⑦励志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