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服装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012。
第三条 学校地址:樱花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芍药居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牡丹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漕碾村西。
第四条学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层次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艺术类、文史类、理工类。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编制分区招生计划;绘画(师范)专业招生计划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
第十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符合教育部规定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具体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北京服装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十七条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且艺术类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普通理工类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制)。
第十九条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选测、必测科目等级高低顺序择优录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美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绘画(师范)专业要求考生须取得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须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过我校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总成绩高的考生。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绘画(师范)专业学费、培养、管理与就业等相关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规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按照目前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新生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 专业名称(层次:本科) |
学费(元) |
|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告学、传播学 |
4200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
4600 |
| 艺术与科技 |
8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 |
10000 |
第二十五条住宿情况
①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②其他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传真电话:010-64210494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bkzs.***.cn/
电子邮箱:bf64288364@***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8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我校 2022 年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层次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学制 4 年。招生计划 分为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和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 生计划 2 大类别,请符合教育部规定和生源所在地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要求的考生,正 确选择计划类别报考。
(一)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方向) | 招生人数 | 分流专业 | 名额 | 就读学院 |
| 设计学类(1305) | 43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67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 产品设计 | 92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
| 艺术与科技 | 43 | 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 ||
| 视觉传达设计 | 41 | 艺术设计学院 | ||
| 环境设计 | 41 | |||
| 数字媒体艺术 | 41 | |||
| 公共艺术 | 11 | 美术学院 | ||
| 美术学类(1304) | 50 | 绘画 | 11 | |
| 中国画 | 12 | |||
| 雕塑 | 12 | |||
| 摄影 | 15 | 时尚传播学院 | ||
| 动画(130310) | 14 | 动画 | 14 | 艺术设计学院 |
| 表演(服装表演) (130301) | 40 (男生 6 人,女生 34 人) | 表演(服装表演) | 40 | 时尚传播学院 |
| 表演(广告传播) (130301) | 20 (男生 6 人,女生 14 人) | 表演(广告传播) | 20 |
| 招生专业 (方向) | 河北招 生人数 | 山东招 生人数 | 分流专业 | 河北 名额 | 山东 名额 | 就读学院 |
| 设计学类(1305) | 53 | 6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0 | 26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 产品设计 | 12 | 14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
| 艺术与科技 | 5 | 6 | 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 |||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
| 环境设计 | 5 | 5 | ||||
| 数字媒体艺术 | 5 | 5 | ||||
| 公共艺术 | 1 | 1 | 美术学院 | |||
| 美术学类(1304) | 5 | 5 | 绘画 | 1 | 1 | |
| 中国画 | 1 | 1 | ||||
| 雕塑 | 1 | 1 | ||||
| 摄影 | 2 | 2 | 时尚传播学院 | |||
| 动画(130310) | 1 | 2 | 动画 | 1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 类别 | 学院 | 招生专业 | 共同培养院校 | 共同培养院校专业 | 招生 人数 |
| 双 培 计 划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产品设计 | 清华大学 | 产品设计 | 1 |
| 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环境设计 | 2 | ||
| 数字媒体艺术 | 信息艺术系 | 2 | |||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产品设计(高精尖项目) | 中央美术学院 | 设计学院相关专业 | 1 | |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高精尖项目) | 设计学院相关专业 | 2 | ||
| 时尚传播学院 | 摄影(高精尖项目) | 设计学院相关专业 | 1 | ||
| 美术学院 | 绘画(高精尖项目) | 绘画(油画) | 1 | ||
| 中国画(高精尖项目) | 中国画 | 1 | |||
| 公共艺术(高精尖项目) | 公共艺术(壁画) | 1 | |||
| 外 培 计 划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伦敦艺术大学 | 服装设计 | 3 |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 | 3 | ||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
| 环境设计 | 环境设计 | 1 | |||
| 动画 | 动画 | 1 | |||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1 |
| 美术学院 | 绘画 | 油画 | 1 | ||
| 雕塑 | 雕塑 | 1 | |||
| 公共艺术 | 绘画 | 1 |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就读学院 |
| 绘画(师范)(130402) | 50 | 美术学院 |
| 步骤 | 内容 | 时间 |
| 第一步 报名 交费 | 考生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s://bkzs.bift.edu.cn/),进入 “2022 年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入口”完成报名、交费及确认, 加试费: 160 元。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 上传肖像信息及上传本人身份证 原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签发的 2022 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原 件,选择专业并完成交费。 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 2022 年 1 月 17 日 10:00 至 1 月 21 日 15:00 |
| 第二步 确认 场次 | 考生必须进行在线确认并上传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及证明。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 情况安排考试场次, 如果考试为多场次, 请考生任选一场参加考试, 并自行打 印考试使用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 (一张 A4 竖版)。如当场次安 排额满, 考生须选择其它场次参加考试。确认成功的考生方可收到我校寄发的 考试用纸, 在考前须妥善保管好考试用纸快递包装, 严禁拆封开启, 否则视为 违规。 | 2022 年 2 月 7 日 10:00 至 2 月 8 日 15:00 |
| 第三步 模拟 考试 | 考生必须参加模拟考试,提前熟悉系统和操作流程。若因未参加模拟考试,后 期无法正常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测试前,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线 上考试操作手册》。 | 2022 年 2 月 24 日 |
| 第四步 正式 考试 |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安排好考场环境,设置好手机等辅助设备,按照操作流程 完成身份识别、拆封试卷、验证试卷、接收试题等步骤。在考试结束后,考生 须按操作流程完成验证试卷、上传作品、封装试卷及邮寄试卷等步骤。 | 2022 年 2 月 25 日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备注 |
| 创意造型基础 (满分 300 分) | 2.5 小时 | 八开 | 考试用具及要求等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美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
| 步骤 | 内容 | 时间 | |
| 第一步 报名 交费 | 考生在手机上登录https://ysks.bift.edu.cn/进入报名系统, 并在报名系统 上完成报名、交初试费(100 元), 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 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具体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报名流程及 考试要求》。 | 2022 年 3 月 4 日 10:00 至 3 月 8 日 15:00 | |
| 第二步 资格审核 及测体 | 考生报名时须同时填写本人的形体测量数据。请考生根据我校要求进行测量, 测量数据必须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 ||
| 第三步 初试及 考试内容 | 考生报名资格须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线录制并提交视频,逾期未完成在线录 制并提交终视频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过期不予补报,不予退费。 初试合格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交复试费(80 元), 并将参加复试的自选 舞蹈或健美操伴奏音乐(MP3 格式) 上传至报名系统; 过期未交费的考生将视 为放弃复试资格。 考试内容: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查考生步态、姿态等。 | 2022 年 3 月 4 日 10:00 至 3 月 9 日 15:00 | |
| 第四步 复试及 考试内容 | 服 装 表 演 方 向 |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形体复测 | 2022 年 3 月 18 日 |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查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乐感等; (c)才艺表演:考查考生的表现力、节奏感、乐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 活性(表演服装自备、表演时长 2 分钟以内); (d)口试:考查考生知识面及语言表达能力。 | 2022 年 3 月 19 日 | ||
| 广 告 |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形体复测 | 2022 年 3 月 19 日 | |
| 传 播 方 向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镜前展示: 根据所给道具表现造型, 考查考生姿态、造型、表现力、 乐感等; (c)个人展示:台词环节考查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及声音表现力(脱稿台 词自备、展示时长 2 分钟以内);舞蹈或形体表现力环节考查考生身体 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韵律性和表现力(表演服装自备、展示时长 1 分钟以内); 口试环节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思维的敏锐 度与逻辑性; (d)命题表演: 5 至 10 人一组集体表演,综合考察考生的合作能力、表 现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表演素质。 | 2022 年 3 月 20 日 |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10:00--10日12:00考生在手机上下载报名系统APP客户端(APP下载地址:iOS手机用户在AppStore里搜索“艺术升”下载,Android手机用户登录http:///下载),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报名后须于6月10日12:00后登录“艺术升”网站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及面试准考证》。报名后考生所

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1.报考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要求;达到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要求。2.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绘画(师范)专业,计划人数为50人,学制为四年,学费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规定的执行。

2.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绘画(师范)专业,计划人数为50人,学制为四年,学费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规定的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类别学院招生专业共同培养院校共同培养院校专业计划合计招生计划双培计划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产品设计(家居设计)清华大学产品设计(家居设计)2大兴1人、密云1人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环境设计4石景山1人、海淀1人顺义1人、延庆1人数字媒体艺术信息艺术系2海淀1人、门头沟1人动画动画1平谷1人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产品设计(高精尖项目)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相关专业1怀柔1人艺术设计学院

(一)普通理工类专业招生计划类别学院招生专业共同培养院校共同培养院校专业计划合计招生计划双培计划商学院市场营销(时尚品牌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时尚品牌管理16每区1人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中央财经大学大数据营销8东城1人、西城1人、朝阳1人、海淀2人、房山1人、顺义2人会计学会计学8朝阳1人、丰台1人、海淀2人、房山1人、顺义1人、昌平1人、大兴1人外培计划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英国伦

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2015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2018年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