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需向学院提交的材料(一)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bsbm/)填报志愿和本人信息。(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见附件1)(三)
其他说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2.受纪律处分;3.体检审核未通过;4.提供虚假信息。(一)硕博连读申请者的报名考试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以在线支付方式收取,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二)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
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作小组名单:组长:邓伟文副组长:吴江浩委员:徐斌姚仰平张曙光孙凌玉唐铁桥吴超于滨秘书:甘珍夕
(三)学院考核初试。在资格审查阶段由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复试。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应结合学科特点,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复试成绩
(二)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体格检查表样式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10-电子邮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10月26日
(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复议和监督(一)考核过程公示。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二)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作小组名单:组长:邓伟文副组长:吴江浩委员:徐斌姚仰平张曙光孙凌玉唐铁桥吴超于滨秘书:甘珍夕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