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52649715第八条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
年·人,住宿费为900 元/学年·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
第六条学历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
第一条报名及志愿填报(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第七条监督机制(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学院监督电话:(010)
第七条监督机制(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学院监督电话:(010)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第八条收费及其它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900元/学年·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第七条监督机制(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学院监督电话:(010)第八条收费及其它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900元/学年·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