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招考委有关文件要求,将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按规定在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安排须于复试前两天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张贴通告考生。 3、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及排名由各学院在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期间张贴公示。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2、2018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复试工作组织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复试和初试成绩综合计算后的总入学考试成绩是录取工作的根本依据。复试工作坚持全面复试、科学选拔、公平公开、客观评价的原则。本校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各环节,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守纪律,严格试题保密。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第二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点击查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六、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破格复试的组织 1、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要求复试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与初试一致。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本人须于3月26日10时前向复试学院递交书面考生本人签字的《破格复试申请书》以及专业科目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2、复试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对破格考生开展复试工作。计划组织破格复试的学院,须于3月26日下午14时前,将《四川省2018年招生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审核表》交研究生处。 3、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经复试学院申请,研究生处审核,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开展,具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二)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由具有本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之前,学院须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三)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研究生指导教师。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由具有本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复试之前,学院须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复试录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