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12天。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综合部门中层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4.第1期侦查监督业务专题研修班学制10天。培训人数:9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6年6月24日―7月3日。

3.第1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14日。

7.第1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2日。

1第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培训时长学制7天培训主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检察机关政工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人数13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培训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广大政工干部学习培训的当务之急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还要切实改进政工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国家迅猛发展的新时代政工干部应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更长远眼光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答案来源于202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中层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2.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综合素能培训班 学制12天。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综合部门中层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