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公综[2017]348号)精神,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福建省内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福建省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并将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写在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
户籍迁移、农转非的相关材料上交日期及地址:浦东校区:新生报到之日起30日内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交至学校保卫处(实验中心122室),办理身份证信息核查录入、农转非、户口迁移事项,详细办理流程与时间请关注校园网,请勿个人至保卫处办理。(上交过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必须在户籍办理有效期内自行去顾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拍照事宜)松江校区:新生报到当天,办理个人户口迁移、农转非手续。另外,身份证信息核查录入、集体户
户籍迁移: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将户口留在原籍或迁至学校。如需迁移户口的新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校安保处。
6.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保卫部(处)户籍办公室,电话:010-。附件3:中华女子学院乘车路线及位置图公交路线:乘坐13路,386路,538路,569路,905路,928路,运通110路等公交线路至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地铁路线:北京地铁2号线到雍和宫站下车,换乘13路公共汽车到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北京地铁5号线到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出站,换乘386路公共汽车到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
7.户籍关系按照上级规定,山东省内新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户口一旦迁入学校,若非毕业、退学等特殊情况,学生户籍不可中途迁出学校。
7.《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由新生用铅笔填写以下信息:“学院、身高、血型、学号、联系电话”。
6.《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或“华东理工大学”。
2.户籍在福建省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A、在厦门校区报到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在泉州校区报到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C、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务必填写到**省**市**县(区),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注:户口迁移证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收取,开学后二周内未
6、户籍迁移:除定向生、上海及北京生源不迁户口外,其他外省市生源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入学两个月后未将户口迁入者,将被视为放弃迁入,学校将不再受理户口迁入事宜。户籍未迁入者在读期间办理户籍证明、护照之类的证件或学驾照事宜,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出生地需写到二级市,迁移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如有其它问题,可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室(021-6425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