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预录取
学院按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20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2、考生确认录取
考生须在2018年5月3日至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3、征集志愿录取
在考生确认录取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若有缺额,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测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考录取结束后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次补录,具体时间及办法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一)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1、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普通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分别录取,A志愿不能录取时按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成绩相同,普通高中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业认知能力测试、人文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职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具体参照《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与《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皖教办〔2019〕3号)执行。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2022年4月14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审核后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并录取至相应专业。具体流程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mastc.edu.cn另行公布。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我院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根据办学实际条件于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等类别计划作必要调整。
(三)录取流程
1、学院预录取
学院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22年5月5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考生确认录取
考生须在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登陆网站http://gkbm.***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体检标准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含高中毕业的退役士兵、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中职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的退役士兵、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专业不受考生中职教育阶段专业限制,允许跨专业报考。
1.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网上填报我院志愿
2.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3.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
4.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5.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查询成绩
6.公示预录取名单
7.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8.寄发录取通知书

补充确认办法操作方式与分类考试录取确认操作流程相同。具体请点击查询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确认指南http://zsb..cn/info/1111/1218.ht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5)传真:(0555)电子邮箱:zsb@.cnQQ: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官方微博:http:///微信公众平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1、网上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测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后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及地点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打印准考证。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2018年4月2日10:00至4月11日16:00网上确认网址:http://zsb..c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考生确认录取考生须在2018年5月3日至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1、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其相关材料,将与普通高考新生同时寄发,预计寄发时间为8月下旬。

1、学院预录取学院按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20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1、以上预录取结果为分类考试招生考生预录取信息,包括免试入学(获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成绩)达线考生(含退役士兵)。

第二十七条录取流程1、预录取: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学院于2016年3月30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周)。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学院于2016年4月13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周)。2、考生确认:考生须在2016年4月28日至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3、说明:⑴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⑵按照教

第二十七条录取流程1、学院预录取学院按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20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一周。2、考生确认录取考生须在2018年5月3日至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3、征集志愿录取在考生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