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电子邮箱:msyzsb@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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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招生专业:全校共开设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经济学、历史学、文化产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14个专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 3、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奖学金待遇。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校长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5)优秀学生奖学金;(6)专业奖学金;(7)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校外机构资助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校长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5)优秀学生奖学金;(6)专业奖学金;(7)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校外机构资助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