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录取工作1.复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2.各学院根据学科或学院的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总人数与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相等的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4.各学院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包括学院或各学科总招生和可招生人数、学院或学科复试分数线、各导师总招生和可招生人数等),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执行。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兰芳 成员:袁红卫 刘佳音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四、复试工作1.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考生实际情况,按照复试名额与录取名额比例不大于1.2:1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2.GCT单科成绩及无学位总分要求:所有考生GCT单科不得低于20分;无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应大于或等于有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分数线10分。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此

四、复试工作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2.调剂:本次招生工作不接收调剂考生。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异常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六.录取工作各学院按相应学院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考生。

五.录取工作1.各学院按相应学院的录取指标,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2.其中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不得大于10%。

五、录取工作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1)复试后同一专业考生排队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可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由学院确定调剂录取规则,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2)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