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学院地址:
1.锦江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017年成都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成都学院。学校原名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建校之初即为本科院校,1983年因响应高等教育结构改革试点改办成专科层次职业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恢

2022年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类本专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类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咨询纪检监察电话:028-招生咨询电话:028-、028-招生咨询传真:028-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学院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学院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校考纪检监察电话:028-招生咨询电话:028-、028-招生咨询传真:028-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

第五条学院地址:1.锦江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2.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7.根据专业考试内容和培养要求,我院以下各招考方向成绩认定关系为:①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弦乐)任一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填报音乐表演(钢琴调律)招考方向。②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西洋弦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音乐表演(提琴制作)招考方向。③在四川省音乐类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处二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是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处是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招生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

2.专科层次:播音与主持和影视动画专业9600元/年/生;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