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323。第二条学院地址:成都市成洛路828号第三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树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第四条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五条我院各专业毕业生

第四十条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三十九条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须在考生报名期间,凭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或由省级教

第二十三条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四川长业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1、学院的学费按年收取,非艺术类9000-9500元/人·年,艺术类12000元/人·年。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2、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2020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章程退费办法按《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019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章程退费办法按《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退费办法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8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此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9学院在高职单招录取期间将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0我院高职单招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为可传真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18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章程退费办法按《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退费办法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