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土木工程
本专业坚持“凸显应用、强化技能”的办学方略,立足于上海,服务于上海“五大中心、四大品牌”的建设,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经过工程实践基本训练,能胜任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备“能设计、会施工、懂安全、知处置”工程素质的一线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面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公司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与管理、计量计价、BIM技术应用等工作。
本专业学生经过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和大量的企业实训,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建筑行业设计、施工、管理、服务等技术及管理岗位,胜任设计助理、现场工程师助理、现场施工管理、现场质量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造价咨询、BIM建模等岗位工作,并进一步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等中高级岗位发展。
学生入学一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不符合“高本贯通”考核要求的学生,予以转入平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贯通培养;对完成前3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专科高等教育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对通过高本贯通转段考试考核、修满“高本贯通”培养计划所有学分、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颁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前3年学籍归属于高职院校,按高职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7500元/年,学生资助与高职院校学生同等待遇。后2年学生学籍归属于本科院校,按本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5000元/年,学生资助与本科院校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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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12:32
学校概况
学校由原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两校合并成立,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自2013年起正式以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对外招生。
为了更好地服务相关企业的发展和行业内员工的自身发展的需要,开设中专班,通过专业学习合格后,不仅能获得中专毕业证书,也可参加“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欢迎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踊跃报名。
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www..cn咨询电话:021-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www..cn咨询电话:021-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www..cn咨询电话:021-
就读校址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2080号;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2360号。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具体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等级。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
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
学校全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