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录取: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以及机械学院博导招收规则,以排名优先的原则拟录取博士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替补分数线考虑到往年在录取过程中,部分考生因重复报考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录取,特制定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替补分数线,以避免浪费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如符合上述一中分数线的考生有不录取者,则缺额计划由符合替补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不区分报考类别及学科门类,如初试总分相同,则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替补)。替补分数线(不区分报考类别及学科门类)如下:外语成绩业务课成绩总分复试成绩≥55≥60≥180≥60
三、查询办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证件号码)和密码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询拟录取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021-55272521。查询办法: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输入证件号码、密码—点击“拟录取信息查询”。
2、定向就业考生:学科门类外语成绩业务课成绩总分复试成绩理学(07)≥60≥70≥220≥60工学(08)≥60≥70≥216≥60管理学(12)≥60≥70≥217≥60
三、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或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或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报名时,务必如实填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报考类别非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或定向(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一、初试分数线:单科大于等于50分,总分大于等于170分。
二、各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普通招考计划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5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1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5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40823Z1★物流工程与管理50823Z2★交通运输工程经济与管理30823Z3★海洋运输工程材料与防护2082402轮机工程4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81201Z1★航运管理与法律41201Z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
三、拟录取规则:达到初试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