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8年5月10日仍有效。(二)参加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5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本
2.个别报名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1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日。
(一)核对报名材料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2月25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2018年3月6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1.集体报名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日。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8年5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报考。本条政策2019年起不再执行。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一)核对报名材料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2月25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
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报名。(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四)持外国护照并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有关规定,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区教育局须于2018年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学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后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1.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