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季惠斌副组长:宋喜仁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冯子祥刘大军杜志学张栋邵宇石赵美赵桂君

(三)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副组长:于彦成员:赵美邸振伟吴迪赵艳雯章丹武英杰曾嘉

五、招生计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18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0人。

(二)复试成绩的构成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考试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一、成绩核算每位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在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组织核算,核算办法如下: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作曲、舞蹈编导、音乐管理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声乐、钢琴教学法方向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视唱练耳方向复试成绩(100)=听记×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

二、录取办法1.专业课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政治理论的合格线为40分。2.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向低排序,按照预分名额依序录取。完不成预分名额的研究方向,其剩余名额可依次调配至培养单位内的其他研究方向和其他培养单位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3.如遇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联考成绩为第二排序,以政治理论成绩为第三排序。

五、复试成绩核算详见《沈阳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评分规定》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理论(含乐器工艺、音乐管理)、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英语复试(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复试成绩核算(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理论(含乐器工艺、音乐管理)、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英语复试(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二)复试成绩的构成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