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申请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3.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4.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一、申请专业《西安外国语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六、研招办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邮政编码:710128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传真:029-85319238E-mail:yzb@.cn网址:http://yzw..cn/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邮政编码:710128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传真:029-85319238E-mail:yzb@.cn网址:http://yzw..cn/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研工部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③体检不合格者。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③体检不合格者。
2.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