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书法学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即:先按参与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两个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按照计划数1:1投档,将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投给院校。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分数;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分数;若数学同分,后看外语分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2017年8月10日

录取原则1、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2、学校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3、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联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

书法学专业简介书法学专业于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全国首批23所之一),面向全国招生,为艺术类师范教育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书法教学、书法创作、书法研究和书法鉴赏评价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教学与研究,或在文化事业单位从事书法创作和艺术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培养复合型书法艺术人

报考须知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2.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3.书法学专业校考报名费180元,学费8800元/学年。4.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部分省份和考点网上报名),不允许代报。5.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6.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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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学院简介书法艺术学院于2015年成立,由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导)担任院长。现有专任教师13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3名,博士5名,硕士5名。外聘7名国内知名大学教授、博导为客座教授。建有国内一流的书法实践实训中心。设有书法创作室、临摹室、拓碑室、装裱室、书艺茶艺室、书法数字室、图书阅览室和先进的数字化教学系统。为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书法人才合作培养单位,建有景德镇景浮宫陶瓷书画实训

专业考试内容范围(一)临帖(答题宣纸:四尺对裁斗方)。考试命题范围:(1)褚遂良《雁塔圣教序》;(2)颜真卿《自书告身帖》;(3)《张猛龙碑》;(4)《峄山碑》;(5)《邓石如白氏草堂记》;(6)《曹全碑》;(7)《礼器碑》;(8)《张迁碑》;(9)《圣教序》;(10)《兰亭序》;(11)《祭侄稿》。(二)创作(答题宣纸:四尺对裁斗方)。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

联系方式1.联系部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2.电话:0795-、0795-(兼传真)3.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编:http://zsw..cn,http://www..cn5.招生微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ycuzhaosheng】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学制科类考试科目拟招计划书法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临帖、创作(180分钟)32

录取原则1.我校书法学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2.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