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高职单招的报名对象单独招生的对象是参加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201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中专中技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

总则高职单招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试点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三)录取安排。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3月21日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3、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考生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并与招生处联系。公示期过

高职单招录取根据我校单招章程,按照“单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及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学前教育(中加合作班)专业降20分录取,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我校。根据我校单招章程,按照“单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及新能源汽车技

(三)录取安排。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3月21日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3、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考生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并与招生处联系。公示期过后,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4、3月28-29日,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5、3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录取说明

7、录取说明(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2)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四)录取说明1、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2、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四)录取说明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四)录取说明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