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
2.学校校本部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西藏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预科生在校本部进行一年预科培养,预科毕业成绩合格后,转入校本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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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8 13:05

第二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2.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

第十六条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

第十六条特殊类型考生录取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相应招生简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

(2)3月21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aokao..cn/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4月4日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A.《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见附件1)。如未能按要求填写并寄送该表格,默认为考生只选择参加普通面试(面试A)。

1.确认考试与缴费。请考生于6月12日14:00前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n/zhpjbm/)进行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80元/人。逾期不确认考试或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无法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已缴费但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款。

2.此查询持续更新,请录取尚未结束省份的考生耐心等待后续内容更新。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2.学校校本部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西藏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预科生在校本部进行一年预科培养,预科毕业成绩合格后,转入校本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