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上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复试时初试总成绩按照折抵后的分数计算。

2、复试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学位不同学科间的调剂方法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录取人数的专业,可从其他专业考生中调剂。调剂时,优先从考同一类专业试题的学术学位考生中进行调剂。考同一类专业试题考生调剂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调剂专业拟录取人数时,可从其他考不同科目的考生中调剂(若遇到特殊情况,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扩大调剂范围)。复试前,考生可按照意愿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录取时综合考虑其志愿与总分,确定终录取人员。面试时首先为上线考生分专业面试;其次为调剂面试,由需要接受调剂的专业对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进行联合面试。

3、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初试成绩折成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结合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复试录取调剂规则1、按照浙江大学招生规则,我校不接受报考学校为外校的考生调剂。2、学术学位不同学科间的调剂方法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录取人数的专业,可从其他专业考生中调剂。调剂时,优先从考同一类专业试题的学术学位考生中进行调剂。考同一类专业试题考生调剂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调剂专业拟录取人数时,可从其他考不同科目的考生中调剂(若遇到特殊情况,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扩大调剂范围)。复试前,考生可按照意愿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录取时综合考虑其志愿与总分,确定终录取人员。面试时首先为上线考生分专业面试;其次为调剂面试,由需要接受调剂的专业对愿意接受调剂的

四、复试安排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英语听力)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2、复试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初试成绩折成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结合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复试中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的比例复试所占的总成绩的40%中,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30%、英语听力10%。5、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后续院网通知。(初定复试时间为14、15、16号三

4、复试中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的比例复试所占的总成绩的40%中,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30%、英语听力10%。

5、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后续院网通知。(初定复试时间为14、15、16号三天。)

六、有关资格审查、体检所有复试考生至少在复试开始前一天即3月13日前完成校医院体检。有关资格审查、体检的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120188及校医院网站《校医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七、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有关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地址、交通、食宿等详情请点击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