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698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包括: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心理与教育测量、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

4.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5.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6.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8.699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11.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3.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