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组织管理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复试、资格认定、调剂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复试、录取时间安排序号工作内容时间1资格审查、复试4月25日-30日2体检(在校医院)4月28日13:30-16:003拟录取名单公示5月-6月4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底之前 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七、档案及住宿1.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给非定向就业新生,预计寄发日期为6月底之前。2.非定向就业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3.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4.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但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

3.体检(1)体检时间:4月28日13:30-16:00;(2)体检地点:校医院;(3)体检注意事项:A.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上午体检的考生须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早上可以少食清淡食物,上午10:00之后请勿进食;B.需交校医院体检费131元/人;C.考生填写体检表上的姓名、报名号、复试学院、学科专业等信息,将体检表中的照片贴好后,由各招生院所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硕博连读考生和专硕攻博考生不参加体检。

1.考核对象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获得专硕攻博资格的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复试总体安排(一)集中复试时间为4月25-30日,体检时间为4月28日13:30-16:00。(二)工作要求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遴选复试人员,加强复试工作培训。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复试程序。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5.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进程,实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6.招生计划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遴选复试人员,加强复试工作培训。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复试程序。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5.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进程,实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6.招生计划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方式按学科组成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委员会,对考生进行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

2.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相关协议。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签好后须交回所报考学院(部、所)。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加盖定向就业单位公章后按时返回所报考学院(部、所)(注意定向就业单

6.招生计划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