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监督举报复试录取期间,学院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投诉电话:62332484,电子邮箱yzb@.cn;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投诉电话:62332307。

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包括专业综合面试80分,外语测试2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

七、联系咨询学院办公室(文法楼213)王老师电话:010-62334218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文法学院2018年9月20日

(一)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我院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音或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工作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长:章东辉、魏增产成员:曲绍卫、吴群芳、时立荣、侯登华、崔俊贵、许斌、杨雄秘书:王淑萍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4)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出现的争议;(5)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一、组织管理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五、工作办法1、复试资格(1)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2)按正确的申请程序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申请步骤,报考我院相关专业;(3)我院教学秘书对推免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2、复试录取程序考生网上申请——我校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复试报到,提交申请材料——参加复试——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24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1)复试报到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时间之前到文法楼213报

(三)考生复议复试录取期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接收专业与人数专业名称接收推免硕士生招生人数公共管理4(含教育经济管理专业1人)社会学2社会工作(专业学位)5法学2法律硕士(法学)5法律硕士(非法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