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
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
(2)浙江省:
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进档考生直接按所投专业进行录取。
(3)其它省份:
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所有招生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电子档案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一律视为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电子档案中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无论是否服从调剂,均视为考生认可学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作为参考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政策加分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考生不良行为记录参考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应、往届生,男、女性别要求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外语语种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录取

13、专业分配(1)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安排专业(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安排;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所投专业进行专业安排)。(2)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

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专业分配

12、专业分配(1)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安排专业(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安排;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2)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专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