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一)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注:跟随应届班就读但无高中学籍的考生,到其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二)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到其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或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在我市有复读学校的,也可到我市
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报名点要成立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要包括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2019年高考工作。各报名点须在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小组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号等)盖章后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区属报名点由区教育局汇总盖章后统一上报。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中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校的高考工作
(三)资格审查高考政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并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时间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退役士兵等所有类型考生。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18年10月15至19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至24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报考艺术类的考生
报名信息采集(一)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申报2019年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一)高考政策加分项目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委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科协《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
(二)优先录取项目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
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