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
答案来源于:2019年景德镇学院招生章程
(一)奖、助、贷政策
1.奖学金:
(1)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金一档4400元/年.生,二档3300元/年.生,三档22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二等1000元/年.生,三等600元/年.生。
2.金
(1)困难补助:专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2)勤工:学校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240-300元/人.月。
3.贷款
生源地信用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交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二)关于专升本
我校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学校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包括本校在内的专升本考试。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优秀新生奖励
1、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高考文化总分在本科文化控制线上50分,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2、凡江西籍美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省专业统考成绩前300名,满足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浮梁大道3号景德镇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邮编:333000
联系人:汪火华、徐忠民
EMAIL:@***
电话:0798--7210096
景德镇学院
2022年2月28日

11.志愿设置。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该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不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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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奖学金的设置1、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15%.3、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

奖学金设置如下: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学校奖学金:非艺术类: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艺术类:一等奖32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200元/年。4.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资助项目计划。5.学校另设有晏清奖学金、浪鲸奖学金、NGK第二课堂奖学金、金意陶奖学金、罗渊略奖学金、哈伯逊奖学金、93

助学金设置如下: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2.景德镇陶瓷大学“爱心接力”助学基金。3.学校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有余力的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薪酬标准为每月140-340元。4.学校每年积极与银行联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备注:以上内容参照当年新政策执行。

2019年景德镇学院招生章程金的设置

2019年景德镇学院招生章程奖学金的设置

第十九条助学金设置如下: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学年。2.学校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有余力的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薪酬标准为每月100-300元。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4.学校另设有粤宏奖助学金、爱心接力、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助学金的设置1、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2019年景德镇学院招生章程助学金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