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安排(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准予其考试。报考点不得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直接咨询我校研招办。报名及确认相关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相关报考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不涉及现场创作,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和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一样,无须到我校现场确认。我校将在报考点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