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校监察小组对录取有关问题进行审定,现公布我校低录取分数线:
学业水平成绩齐三校生代码专业名称合成总分1专业2专业3专业4专业01报关与国际货运215 02电子商务216 03国际商务216 04国际商务(跨境)211 05会计218 06金融管理209 07应用英语212 08物流管理214 09护理2
学业水平成绩不全三校生代码专业名称合成总分02电子商务14305会计14909护理172(107)14健身指导与管理1371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4922机电一体化技术16424广告设计与制作164.1326游戏设计175.5注:括号内为入学测试成绩
西藏内职班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合成总分126分(含)以上。
(2)根据规定,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
三.公示录取名单与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19〕2号)内的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校将于4月11日至17日在学校阳光招生网上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18日通过邮政EMS速递寄出,请各位新生保持通讯畅通。请同学仔细核对录取通知书投递时使用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有误请在4月11日前,到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入校报到--地址修改栏目
二.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可于4月3日14:00起,通过以下方法查询拟录取专业。1.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2.点击关注后,进入《思博招办》找到阳光招生。3.点击录取查询。4.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拟录取专业与录取通知书投递地址等信息。
四.考生一经录取,均无法参加5月三校生高考及6月秋季高考。我校5月三校生高考、6月秋季高考均有招生计划,本次未能录取的同学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或加入QQ咨询群(群号)获取后续报考提示。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非毕业学年期间获得一次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全部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720分(含)以上者。(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证书者。(
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我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校监察小组对录取有关问题进行审定,现公布我校低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