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后一年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直博生”选拔学院在接收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直博生”选拔工作。
3.学校每学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6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一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一、接收专业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014)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081403)市政工程和(0814Z1)工程环境与景观专业因招生人数较少暂时不接收推免生;(005)经济管理学院(085239)项目管理专业因对报考考生有工作年限要求暂时不接收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推免生应当符合以下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3.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4.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4.拟录取(1)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须预留一定比例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2)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3)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
1.被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给予奖励。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第一学年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优先推荐参加博士拔尖创新人才培育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并享受相关资助;优先推荐硕博连读,优秀生可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并享受博士更多奖助计划项目;优先享受学院自设立的优质生源奖励(具体咨询各学院);优先进入导师课题组和实验室等。
2.学校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生的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将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2.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推免生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文件)的要求择优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