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该类人员为同等学力报考者)。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呈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高校全日制一年制硕士学
(3)年满40周岁的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经学科1/2以上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可以不受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①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研究成果丰硕、法律实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全国或者省级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业务专家; ②在科学研究或者法律实践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③所在高校、研究机构、大型企业或者省级机构的人事部门推荐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该类人员为同等学力报考者)。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呈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第一作者,刊物
三、申请材料 1.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一式二份,非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下载);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专家推荐信(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下载); 5.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提交材料 网报后,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网报后,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六、现场确认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其报名方为有效。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其报名方为有效。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①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②在该小语种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小语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3.面试安排 综合面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综合面试安排在各学科组进行(笔试时请阅“考场须知”其他事项栏目中关于综合面试的安排)。 (1)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29日。 (2)综合面试内容:外国语听说测试;本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科研成果展示。凡展示的科研成果经查实为抄袭的,复试成绩以零分计算。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28日(29日为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笔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第五教学大楼。
3.面试安排 综合面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综合面试安排在各学科组进行(笔试时请阅“考场须知”其他事项栏目中关于综合面试的安排)。 综合面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综合面试安排在各学科组进行(笔试时请阅“考场须知”其他事项栏目中关于综合面试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