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材料 1.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一式二份,非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下载);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专家推荐信(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下载); 5.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提交材料 网报后,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网报后,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六、现场确认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其报名方为有效。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其报名方为有效。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行。“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2.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外国语考核语种实行七选一,具体为: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1106西班牙语、1107意大利语。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在该小语种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二种情况:外语审核科目(见“外国语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为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申请人,请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①国家组织的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②在校期间曾经学习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不少于1学期,总成绩或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③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1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包括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合格标准另定)(参加此种考试的申请人,请在相应A4纸上写上“待考等法/德/日/俄语成绩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①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②在该小语种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小语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