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数原则:A+得50分,A得30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考生确认时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的分配。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评价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测科目成绩。
3、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的通知考生须于7月17日00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的通知考生须于7月17日24时前在“本科招生网”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综合评价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20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

一机构与原则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机构与原则

六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按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总数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和高考外语成绩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和确认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评价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和高考外语成绩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

2022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机构与原则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