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100%划定各专业(方向)预录取分数线;其中,侦查学(经济侦查)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专业对男、女比例要求;社会学类、法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达到各专业(方向)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学校按照语文、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预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社会学类、法学类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学校按不超过公布的侦查学(经济侦查)专业(分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不超过公布的社会学类、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通过网上进行信息确认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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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章程其他须知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各专业入围资格线及法学类社会学类专业志愿进行二次填报工作通知入围资格线不等于录取线。学校在资格审核后,会将合格考生排序产生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名单,未进入两个名单的考生没有录取机会。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试学生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试学生招生章程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各专业入围资格线及法学类社会学类专业志愿进行二次填报工作通知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为: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分值高者优先。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章程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100%划定各专业(方向)预录取分数线;其中,侦查学(经济侦查)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专业对男、女比例要求;社会学类、法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达到各专业(方向)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学校按照语文、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预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社会学类、法学类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