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拟于7月30日进行,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等。
2.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南京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
3.已录取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期限和要求入校报到,不能提供完整材料或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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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与录取1考核拟于7月10日进行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等2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南京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3已录取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期限和要求入校报到不能提供完整材料或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南京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考核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