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申请条件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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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其它说明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指标。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录取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招生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5.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