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
“启航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航海学院负责解释。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海事大学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021年大连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海事大学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