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5、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6、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7、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8、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9、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1、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2、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3、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4、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6、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7、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8、金融科技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9、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0、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2、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3、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4、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5、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6、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7、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8、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9、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0、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1、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2、传播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3、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4、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执行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考生投档分数,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况决定。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633888、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后提示考生做好时间安排或提前购票,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2021年4月12日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
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8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申请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18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已在高考报名中填报高职单招考试类型的考生,可登录我校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报名网址: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报名——《单独招生入口》网址:www.***
4、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它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待定
2、确认地点: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3、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我校依据吉林省考试院考生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对比,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单招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210元。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初定2018年3月17日
2、考试地点:与省考试院及宽城区招生办沟通后再公布。
由宽城区招生办安排在指定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3、考试内容: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4、考试形式:笔试。
5、命题方式:我学院单独出题、独立判卷。
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4.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此次招生录用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统招身份。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2018年1月22日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联系电话联系人陈晓媛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2019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专科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执行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00元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00元汽车检测与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专科高职专业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