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c类别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的生源所在地以及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但未实行分段投档的省份,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本科最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05%;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二段线105%)的,由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我校,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录;
2.报考b类别且对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结果为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的生源所在地以及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但未实行分段投档的省份,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本科最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二段线的70%),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3.报考a类别且对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结果为成绩特别突出、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报名参加一级运动员文化统考且参加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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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网址为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网址为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报名费缴费标准:200元/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凡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项招生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达到合格标准并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且文化考试成绩又达到教育部规定要求(或划定的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区别其体育专项测试的不同结果及考试类别,分别按照下述原则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