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激发学士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学校开展辅修相关工作。学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通过学校组织的辅修申请程序,获得相应资格者,可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辅修培养方案,进行跨本科专业大类的辅修学习。在规定年限内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获得辅修学士学位的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常见问题
1.投档比例及政策加分认可情况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2.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选考科目模式不限选考科目,“3+1+2”选考科目模式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3.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学校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保送录取运动员、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类型招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应类型招生简章。可访问本科招生网简章栏目查阅:https://admission.bnu.edu.cn/tslx/index.html,特殊类型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所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4.公费师范生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学校面向部分省份招收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报考录取,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5.优师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校面向部分省份实施优师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优师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生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1.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查询方式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地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zsjhlnfs/index.html
年度招生计划经审核确定后学校会及时发布,预计于每年6月初发布。
2.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学校各特殊类型招生在发布招生简章时发布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不占统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官方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官方微信账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
传真:
2.院(系)咨询联系方式
| 院(系) | 电话 | 网址 |
| 教育学部 | 58804093 | https://fe.bnu.edu.cn/html/index.html |
| 哲学学院 | 58807792 | https://phil.bnu.edu.cn/ |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58806890 | http://bs.bnu.edu.cn/ |
| 法学院 | 58805082 | https://law.bnu.edu.cn/ |
| 社会学院 | 58809749 | https://casm.bnu.edu.cn/ |
| 心理学部 | 58808866 | https://psych.bnu.edu.cn/ |
| 体育与运动学院 | 58807842 | http://www.tyx.bnu.edu.cn/ |
| 文学院 | 58807785、58807993 | http://wxy.bnu.edu.cn/ |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58809371 | http://www.sfll.bnu.edu.cn/ |
| 新闻传播学院 | 58803978 | https://sjc.bnu.edu.cn/ |
| 历史学院 | 58807995、58806085、58808002 | http://history.bnu.edu.cn/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8808292 | http://marx.bnu.edu.cn/ |
| 数学科学学院 | 58807760 | http://math.bnu.edu.cn/ |
| 物理学系 | 58800141 | https://physics.bnu.edu.cn/ |
| 化学学院 | 58807838 | http://www.chem.bnu.edu.cn/ |
| 天文系 | 58807844 | https://astro.bnu.edu.cn/ |
| 地理科学学部 | 58805813 | https://geo.bnu.edu.cn/ |
| 统计学院 | 58800285 | http://stat.bnu.edu.cn/ |
| 环境学院 | 58800151 | https://env.bnu.edu.cn/ |
| 生命科学学院 | 58809898 | https://cls.bnu.edu.cn/ |
| 人工智能学院 | 58807940 | https://ai.bnu.edu.cn/ |
| 政府管理学院 | 58805543 | http://www.sg.bnu.edu.cn/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58809248 | http://***.bnu.edu.cn/ |
| 未来教育学院 | https://cef.bnu.edu.cn/ | |
| 文理学院 | https://fas.bnu.edu.cn/ |

3通过学校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4完成双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4学分终由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辅修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含校外研究生双学士学位仅限我校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双培项目中澳合作计划外项目贯通项目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本届法学专业双学位招生原则上面向我校2020级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非我校学生可以申请我院开办的辅修课程学习期满学生可以获得辅修证明和成绩单但不能申请双学位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辅修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符合授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和毕业条件2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完成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通过并取得相应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课程总学分达到42学分3通过学校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4完成双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4学分终由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学习方式本届辅修学位课程一般学习阶段为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计四个学期辅修学位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在通常学习阶段未修满学分的可随同下一届学生学习教学形式为面授法学院安排一流师资在两个校区分别授课面授每周一天安排在教学周的周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三教学计划辅修学位学习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38学分的可获得辅修结业证书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可以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同时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我校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习包括16门必修课38学分和学位论文写作4学分共计42学分开设课程如下民法总则2学分法理学2学分宪法学2学分刑法学3学分合同法3学分物权法3学分侵权责任法2学分企业公司与破产法3学分行政法学2学分民事诉讼法2学分刑事诉讼法2学分税法3学分国际商法3学分经济法2学分金融法2学分知识产权法2学分在毕业前修读法学院开设的经济法通论

四奖学金参加辅修学位学习的学生纳入中央财经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奖学金体系可申请法学院设立的辅修学位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励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五报名方式本届辅修学位学习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6日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发邮件至163咨询地址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13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本届辅修学位招生原则上面向我校2021级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且主修专业与法学专业属不同专业大类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4辅修和辅修学士学位情况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激发学士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学校开展辅修相关工作学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通过学校组织的辅修申请程序获得相应资格者可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辅修培养方案进行跨本科专业大类的辅修学习在规定年限内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获得辅修学士学位的信息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