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基本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审批四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5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实名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报时,请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上传照片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数码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不得加工)。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对照申请条件,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材料清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打印);
(4)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6)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7)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8)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应届生);
(9)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3)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14)报考海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1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等因素所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和学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需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3月31日。
(三)综合考核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综合考核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可以是面试和笔试,也可以只进行面试。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考核视频录像保存一年备查。
2.综合考核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考生本人。
3.学院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5-7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 所在 学院 | 一级学科 | 海南大学导师 | 中国政法 大学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考试科目 |
| 法学院 | 法学 (030100) | 王洪宇 | 卞建林 | 诉讼法学 | 1 | 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张丽娜 | 孔庆江 | 国际法学 | 1 | |||
| 阎二鹏 | 王志远 | 刑法学 | 1 | |||
| 常 健 | 李曙光 | 自由贸易港法学 | 1 |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具备报考导师自行确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经历。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申请条件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招生学科与导师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招生组织管理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招生工作原则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11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初审。初审由学院院长负责。2.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3.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由相关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12月13日前向硕士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硕士所在学院初审。2.硕士所在学院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3.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由相关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