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进入学院复试名单的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直接进入拟录取程序。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内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成绩总分还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英语成绩仍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不能确定排序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根据招生计划指标,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7.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二)调剂
学院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生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