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 ×70%+复试成绩×30%
(二)拟录取原则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以考生拟录 取总成绩按专业及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若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 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该专业方向的剩余名额由本专业统筹分配(按 照本专业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录取)。
按专业方向拟录取专业的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 (除推免生)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9 |
02 材料学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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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材料加工工程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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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3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10 |
02 材料学 |
50 |
|
03 材料加工工程 |
30 |
|
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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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轨道交通质量安全基础 |
6 |
2.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083100)、机械专业(085500 )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机械专业(085500)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 试后合格生源不足,该专业的剩余名额由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统筹分配(按 照材料与化工专业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录取)。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 划考生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4.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拟录取高分考生。
5.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6. 入学后 3 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既往学业、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的佐证材料。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核材料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资格审核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选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进行面试。建议考生使用电脑登录,并将电脑摆放于考生正面;学院预约2个会议室,一个用于面试,一个用于候考及备用。候考会议室可使用电脑、手机或平板pad登录。软件操作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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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形式为线上远程网络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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