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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