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百分制)=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总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材料审核、导师考核和学院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总成绩(百分制)=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如有平行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规格化。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综合考核形式及要求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学院综合考核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资格和材料审核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导师(或导师组)考核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申请材料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申请条件

202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