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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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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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2023年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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