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2人。
1.考核方式:考生通过做学术报告进行考查、专家提问、现场解答等形式,具体可参照附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考核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 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 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各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对考核委员会的分 数取平均值。低于60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0.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 综合测试成绩+0.6*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外国语考核办法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多元考核方案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基本要求:符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学制与学费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适用对象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综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