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学制与学习形式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录取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复试内容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复试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初试科目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初试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考试安排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报名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研招网”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的《报名信息表》1份。
2023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