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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1:18:14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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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9,最低位次是95221、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0,最低位次是53156。
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1050995221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45053156
2.2020年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51458847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52314619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2151793117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2152120610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46157856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53811763
3.2019年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501108397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53522657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49360081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53414151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2698996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3023128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44858420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53112407
4.2018年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493107979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54224238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49759205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54814899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21101272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四川本科二批-54523216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45560315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56412187
5.2017年教育技术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466105972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河南本科二批-50225240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46361695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湖北本科二批-51314573
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42462306
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贵州本科二批-52715521
二、教育技术学专业介绍
教育学类 教育技术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本科
本专业是师范专业,培养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培养目标:本专业秉承“立足武汉,面向全国,服务基础教育信息化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师德与教育情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人文科学素养,掌握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对数字化教与学的环境与资源进行设计,能有效地对信息化教学过程进行设计与实施、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专业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在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课程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和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程序设计基础、多媒体技术基础、数据库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教育学、心理学、学习科学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信息技术教学与学科课程整合、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础、创客与机器人教育、少儿编程思维教育、在线学习环境构建及应用、信息化教学设计与实践、教育数据统计与分析、教育动画与设计、教育电视节目编导与制作、三维建模及3D打印、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开发等。
专业优势:教育技术学是我院的师范专业,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技术学专业是“光谷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省级实验区”的支撑专业,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的支撑专业,是拥有省内61家中小学成员校的教育部“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教学实践共同体”的牵头单位。拥有湖北省教育云服务省工程中心、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近五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iTeach等知名赛事获省级以上奖项49项。其中,“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银奖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1项,取得学校历史最好成绩。考研通过率、教师事业编制通过率均位居前列。
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312
软科(综合)
418
校友会(综合)
580
武书连
学校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3年和2009年,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整体并入。2007年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2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毕业生就业

你院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是什么?就业情况如何?

答: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原则,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近几年,我校顺应市场,实行校企联合,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就业渠道畅通。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94.66%;专科毕业生就业率97.3 %,部分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政编码:430205

乘车路线:地铁或公交车到光谷站下转乘756路公交车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站下

咨询地点: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51室)

学校网址:http://www.hue.edu.cn   

咨询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

监察电话:027-87943522  

 

 

 

 


通讯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从高分到低分调阅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优录考生按投档总分参与排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考生。

第十五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实行非平行志愿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原则。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满足,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安排在其它相近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我校所设相关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及格以上。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肢体残疾,男生身高要求1.70m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m以上。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湖北考生则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管理类招生,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

    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和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录取规则(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肢体残疾,男生身高要求1.70m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m以上。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湖北考生则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中专 2022-08-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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